【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昨日指揮市警局歸仁分局偵辦員警盜賣個資收賄案,曾姓員警自去年8月間起,為翁姓當鋪業者查詢流當車或權利車的車籍與車行紀錄,並向翁姓業者收取賄賂約25000元,經訊問後,認被告曾姓員警及翁姓業者涉犯收賄及行賄罪嫌重大,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此案是歸仁分局去年9月間進行內部定期資安稽核時,發現分局交通分隊曾姓員警查詢電腦系統資料異常,報請檢察官錢鴻明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昨日傳訊包括曾姓員警及翁姓業者共7名被告與證人到案,搜索處所7處,檢察官訊問後,除曾姓員警與翁姓業者諭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外,其餘被告與證人均請回,全案將持續擴大追查是否尚有其他員警及業者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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