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農委會已經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之一,從今年3月1號公告生效日起,一般民眾不可以再繁殖比特犬,並必須依照規定在期限內辦妥寵物登記備查,才可以繼續飼養。
動保處指出,法規上路第一年屬於緩衝期,來不及在3月1號前為比特犬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仍可以在明年2月28號前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但必須檢具犬隻在公告生效前已經飼養的證明文件,如預防注射證明等,及飼主身分證明文件才可以辦理。另外,比特犬也為農委會公告「具攻擊性寵物」之一,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可以出入的場所時,應該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繩或鍊牽引及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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