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調整防疫政策,確診者同住接觸者不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取消「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但在新制施行前,已取得「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之民眾,仍可在居家隔離結束後2年內,依所投保的防疫保單約定內容,向保險公司請求「居家隔離理賠金」,市府法制處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須於2年時效內提出申請切勿逾時,以確保自身權益。
法制處呼籲符合接觸者居家隔離理賠要件的民眾,盡早於2年的請求權時效內行使權利,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民眾如有相關理賠疑義,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1998金融服務專線洽詢,如與保險公司間發生理賠爭議,或是保險公司無故遲延給付保險理賠金時,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以「線上申請」方式直接在網路上提出消費爭議申訴,或至市府永華市政中心1樓消費者服務中心填具申訴書,由法制處消保官協助處理,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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