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電聲 電聲家族 電波指數 有話大聲說 e哥傳書
統一發票查詢
高速公路路況
火車時刻表
天氣預報
股市財經
台南市政府網
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歲末有愛嘉年華會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Advertisting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廣告物隨便樹立,不但會被拆,還會被罰款::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廣告物隨便樹立,不但會被拆,還會被罰款

【記者林忠平報導1】為了整頓市容,台南市政府工程處展開違規鐵造樹立廣告物拆除工作,只要業者拿不出土地同意書,就強制拆除並處罰四萬元。
台南市政府公共工程處為了整頓市容,之前針對架在竹木上面的違規廣告物進行拆除,目前將重點放在鐵架上面的違規廣告物工作,工程處指出,按規定,鐵架所樹立的廣告物,設置前必需要先取得土地同意書,否則將被拆除並處罰四萬元。
工程處長吳宗榮指出,為了輔導業者合法設置,鐵造樹立的廣告物只要取得土地同意書,而且構造並無安全疑慮,市府核照流程由原來的三天縮短為一天。{}
另外,樹立廣告物依「建築法」規定屬雜項工作物,要向市府申請廣告許可證,空地的廣告物高度超過6公尺、屋頂的廣告物高度超過3公尺,都要向市府申請雜項執照。

   
張貼日期: 2009/2/4 上午 10:00: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800*600的螢幕,並且為IE5.0版以上之瀏覽器 CALL-IN 電話:(06)235-8462
地址:台南市林森路一段149號15樓之11
服務電話:(06)238-1262∼3 傳真電話:(06)238-1264 訪客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