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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要求學校合作社依採購法作業,李文正認為徒增困擾

【記者林忠平報導】針對市政府請學校合作社依照採購法作業的公文,市議員李文正認為徒增困擾,建議市府比照其它縣市作法。
市府要求學校合作社依採購法作業的公文,部份學校合作社老師認為,合作社每次向廠商採購都是零星數量,多則1萬出頭,少則數千元,如果整年累計達到十萬就要公開招標,實在不合理,也讓他們困擾,對此,李文正議員表示,台南市將近70間中小學,如果每間中小學採購都送到市政府發包,也不符政府分層負責效率原則,他表示,市政府應充分相信學校的獨立自主,否則,學校會因為擔心累積到十萬元,卻沒辦公開招標而觸法,反而會有趨於保守、減少活動或是採購,不但讓學生不方便,連帶也會影響到台南市的經濟發展,他請教育處說明清楚,並建議比照其它縣市作法。
國教科長蔡柄權表示,雖然市政府確有函文各學校,請各校依採購法作業的公文,但這只是市府的例行公文,當中並沒有規定要依累計的方式進行,請各校放心。

   
張貼日期: 2010/1/4 下午 04:48: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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