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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契)作休耕,農糧署彈性延長申報期到2月7號::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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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契)作休耕,農糧署彈性延長申報期到2月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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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今年轉(契)作休耕已經在1月2號起開始受理申報!全國統一的申報期原訂1月2號到1月31號,因應農曆春節,農糧署彈性延長申報期到2月7號,農糧署南區分署呼籲農友在期限內到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轉(契)作休耕或種稻。 南區分署表示,統一申報期內,可同時申報103年兩個期作,也可依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嘉義縣市及台南市6月16號到7月15號,高雄市5月1號到5月31號,屏東縣4月15號到5月15號辦理第2期作申報或補(變更)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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