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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總統、副總統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規定::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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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總統、副總統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規定
【記者林忠平報導】第12屆總統選舉將於3月22號辦理選舉投票,為讓兩黨能達到宣傳的效果同時也使市容仍維持整齊化一的面貌,台南市環保局已擬定「第十二屆總統、副總統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規定」。
   競選宣傳期間自二月二十三號至三月二十一號止,環保局准許設置競選旗幟的地點僅有以競選總部為中心半徑五十公尺範圍內,競選辦事處分部為中心半徑三十公尺範圍內。也就是昔日選舉專區或私人空地和私人建物都一律禁止插設旗幟,甚至個人支持者家門口都不可擅自設置競選旗幟,跨街布條、新風貌景觀地點、安全島和陸橋、天橋,一律禁止插設旗幟。學校大門口及機關大門兩旁五公尺內仍然不能設置競選旗幟。
  環保局絕對嚴守行政中立,不分黨派、不偏袒任何一組參選人,希望參選人及各方支持者都能配合。
   
張貼日期: 2008/2/21 下午 12:13: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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