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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業者不附加前後反光鏡,消基會:應立法強制附加::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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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業者不附加前後反光鏡,消基會:應立法強制附加
【記者涂沛宸1】現在騎腳踏車的民眾越來越多,不過要注意,如果你的腳踏車沒裝前後反光鏡,而被後方的車子撞到,那騎腳踏車的民眾要負刑事責任,對此消基會南區分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台南市販賣腳踏車業者九成以上都沒有附加前後反光鏡,民眾必須另外購買,消基會建議應該立法強制業者直接附加
 消基會南區分會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曾經有民眾騎腳踏車被摩拖車從後方追撞,結果撞腳踏車的摩拖車駕駛頭部受傷死亡,最後法官認為腳踏車後方沒有設置反光鏡,造成後方來出疏忽撞上,因此這位騎腳踏車的民眾被依照過失致死罪盼三個月;這個案例改變以往大車撞小車,大車有罪的觀念,因此消基會台南分會為了避免這種案例再度發生,訪查了台南市二十四家業者,結果發現,業者和消費者都認為反射鏡是腳踏車必要的配備,但是賣腳踏車業者九成以上都沒有附加前後反光鏡,民眾必須另外購買,等於被剝二層皮,因此消基會建議應該立法強制業者直接附加,不要為了賺錢將這種必須的設備分開賣
   
張貼日期: 2008/5/22 上午 11:4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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