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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犬不想飼養可送到防疫所,任意丟棄會被重罰::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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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犬不想飼養可送到防疫所,任意丟棄會被重罰

【記者林忠平報導1】台南市動物防疫所人員日前上班時,發現辦公室前面的樹幹綁著一隻混種黃金獵犬,研判是被主人遺棄或走失被人撿到,在防疫所下班時間綁在辦公室前面的樹幹,對此,防疫所呼籲民眾,不想飼養的寵物都可以送到中途之家,不收任何費用,但棄養被查獲就要受處罰。
  多數民眾沒在事前自我評估,趕流行飼寵物狗,幾年前大家搶著要養的拉不拉多犬、黃金獵犬,現在成為流浪動物中途之家的常客;之前是飼主心目中的導盲犬,現在成了大笨狗、流浪狗,可魯也已經變成「可憐」。
  隨意遺棄犬隻,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罰款,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所長李朝全呼籲民眾,如果家犬不想飼養又送不出去,請送到流浪動物中途之家,按規定辦理手續,不收任何費用,請飼主不要隨意丟棄,以免製造更多流浪狗,又要被罰。{}
  防疫所呼籲民眾在飼養寵物前應再三評估考量,適性養寵物才能達到「快樂動物、快意生活」的境界。


 

   
張貼日期: 2008/7/8 上午 11:13: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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