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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假釋出獄,台南市地檢署首次進行無縫接軌::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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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假釋出獄,台南市地檢署首次進行無縫接軌
【記者林忠平報導】性侵犯假釋出獄,法務部通令負責執行的全台地檢署,後續的輔導追蹤,必需無縫接軌,台南首件案例今天假釋出獄,執行科檢察官柯怡伶,指派台南市警婦幼隊到台南監獄,請曾姓受刑人到地檢署完成假釋報到手續後,返回婦幼隊辦理登記,列為治安顧慮人口,依法追蹤管制七年,並告知曾某應在四月二十七號,前往新營醫院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教育評估,並於評估後接受初階團體治療。
  台南地檢署表示,曾姓受刑人在九十二年間,犯下網路性侵輪姦少女罪,被判八年六月確定,服刑六年多,經台南監獄假釋委員會審核符合假釋條件。
   
張貼日期: 2011/4/20 下午 12:2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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