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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心夫妻同校任教的議題::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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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心夫妻同校任教的議題
【記者涂沛宸】台南縣國中小學校長遴選辦法中有「迴避配偶服務學校」的規定,縣議員楊麗玉關心此議題,今天在縣政總質詢指出夫妻不能同校的規定,是不合時宜的單行法規,建議縣府修正;楊議員同時指出,針對教師考績之事,教育部沒有比例的限定,地方卻有設限,建議這個考績制度有修正的必要。
蘇煥智縣長表示,他的看法是,不是夫妻不能同校,因為如果夫妻同校,可能會發生頭家娘的現象,何況校長的調動有很多學校可以選擇,因此基本上,校長遴選辦法中才有此規定,就是要避免這種現象發生。
教育局長王崑源表示,國中小學校長遴選辦法是縣市政府自訂的單行法規,沒有去調查其他縣市是否有訂定。
   
張貼日期: 2007/11/23 下午 04:18: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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