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區域和平志工團::

青年可以改變世界

區域和平志工團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文化局號召各優質商家提供商品進行評審,爭取放古蹟販售::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文化局號召各優質商家提供商品進行評審,爭取放古蹟販售

【記者林忠平報導】臺南市古蹟區紀念品販賣商機龐大,許多商家都希望將商品放置在古蹟區進行販售。文化局為了提升古蹟區紀念商品品質、代表性、多樣性與開創城市文化當代美學價值,並使商品上架有一公平、公開的評選機制,這個月再次號召各優質商家提供商品進行評審,以廣納各界優質創意設計商品,為古蹟行銷加分。
  文化局表示,只要經評審通過的商品就可以在臺南市古蹟區販賣部進行販售。即日起有興趣的商家可上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銷售紀念商品評選要點」及「民間設計生產商品古蹟點販售申請書」,報名受理日期到10月4號止,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張貼日期: 2011/9/20 上午 10:34: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