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區域和平志工團::

青年可以改變世界

區域和平志工團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預扣所得稅於退稅時可望加計利息退還::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預扣所得稅於退稅時可望加計利息退還
【記者林忠平報導】政府依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要求扣繳義務人在每月給付薪資時,先預扣部份所得稅,但所預扣金額所孳生的利息,並沒有在年度退稅時一併退還,形成政府占人民便宜現象,為此,立法委員許添財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許添財以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初步統計總退稅金額約640億元為基礎,認為政府佔到的便宜大約有3億元,今天他臨時提案,行政院無異議通過,未來民眾預扣所得稅,在退稅時可望加計利息退還。
   
張貼日期: 2011/10/4 下午 03:07: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