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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無償提供土地讓港明中學興建活動中心一案出現轉機::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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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無償提供土地讓港明中學興建活動中心一案出現轉機
【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議會臨時會,今天開議後,陳朝來等議員針對之前在程序委員會被退回,由市府無償提供土地讓港明中學興建活動中心一案,建議列入本會期審議,經表決,此案出現一線生機,交付教育委員會審議。
  台南市政府在這次臨時會,提案請議會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同意位在西港區南海段526、527地號2筆公有地,無償提供給私立港明中學興建活動中心,但之前在程序委員會就被退回,今天臨時會開議,陳朝來、蔡秋蘭、蔡蘇秋金等議員認為,這是代表會通過的議案,也是沿續性的業務,不能因為縣市合併後就變更,他們建議將此案列入臨時會討論,但蔡淑惠議員認為,根據法規,程序委員會報請不宜的議案,必需是有人提案,有六位以上議員附議,還要在場議員表決通過,才能變更成案進行討論。
  議長賴美惠裁定表決,除了議長不參加表決,結果,在場三十三位議員,十九位贊成、七位反對、六位棄權,港明中學興建活動中心一案敗部復活,交付教育委員會審議。
   
張貼日期: 2012/2/13 上午 11:48: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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