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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照顧住宅方案,所有權人在102年3月12號前設籍::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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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照顧住宅方案,所有權人在102年3月12號前設籍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都發局表示,市府為了照顧鐵路地下化拆遷戶的居住問題,所提出的專案照顧住宅方案,申購資格依申購作業要點的規定,採所有權人需於102年3月12號前設籍,所有權人才具有照顧住宅的申購資格。這項規定是基於居住事實的考量,希望照顧住宅能確實照顧到因工程而拆遷後,影響到居住於現地的所有權人。
  都發局指出,目前市府團隊正在進行家戶拜訪,經過二週家戶拜訪後發現,拆遷戶個案仍有許多特殊情形,如許多所有權人因就學、農保等因素並沒有設籍在當地,但實際居住於拆遷的房屋等。由於目前家戶拜訪仍持續進行,都發局將會在於家戶拜訪完成後,綜合整理有這些問題的家戶情形及數量,並考量照顧住宅可容納數量、家戶對於照顧住宅的意願等因素,全盤檢討是否將專案照顧住宅申購資格規定做適當地修正,讓照顧住宅方案能發揮居住照顧的實質效益。
   
張貼日期: 2013/10/30 上午 11:04: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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