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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公務,車輛停靠路旁遭機車撞擊被判有罪::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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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公務,車輛停靠路旁遭機車撞擊被判有罪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議員蔡旺詮今天針對周姓公務駕駛執行公務時,車輛停靠路旁遭機車撞擊,致使機車騎士受傷,卻被法院判決觸犯業務過失傷害罪有期徒刑三個月一事開記者會,他認為法院證據認定有爭議,與事實有相當大落差,會造成實務執行人員困擾。蔡旺詮同時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應全面檢討公務用車的行照種類登記,避免往後類似案件發生。
  蔡旺詮強調,周姓公務駕駛的判例一出,令駕駛人心惶惶,因為這起事件周姓公務駕駛該注意的已注意了,做好警示防護措施,而且台江大道整條路都是紅線禁停,難道要他們未來執行公務時,都要避開紅線路段不去執行公務?公務駕駛們接獲命令出勤,遵守規定而出現肇事,主管人員也有連帶責任。
   
張貼日期: 2015/8/18 下午 05:17: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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