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區域和平志工團::

青年可以改變世界

區域和平志工團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私自修剪行道樹,最高可罰到花草樹木市價的六倍::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私自修剪行道樹,最高可罰到花草樹木市價的六倍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近日市府工務局接獲多起通報,民眾因為不知法令私自修剪行道樹情事。工務局表示,市府為了加強管理花草樹木及公共設施,已通過「臺南市公共設施植栽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毀損花草樹木或影響生機者,最高可罰到花草樹木市價的六倍計算」,籲請民眾不要私自修剪行道樹,以免影響市容景觀並誤觸法規遭罰。
  工務局提醒民眾,如果有行道樹因為妨礙道路兩旁住戶進出或施工而必須遷移,該應由申請單位檢具移植計畫向工務局或管理機關申請遷移,並負擔相關遷移費用。或有行道樹枝葉影響鄰街住戶時,請撥市民專線1999,工務局或管理機關將盡速派員辦理改善。
   
張貼日期: 2016/1/4 上午 10:55: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