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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後危險建築物,2月19號前可透過區公所向工務局通報::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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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後危險建築物,2月19號前可透過區公所向工務局通報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市府工務局因應0206震災,當天上午9點動員臺南市建築、土木、結構、大地技師公會,參與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以避免餘震對建築物造成更大傷害;如果居家建築物有整體塌陷、傾斜、下陷、柱梁損壞龜裂、或鄰近建築物傾斜或室內天花板、隔間牆、內部樓梯等損害情形,2月19號前都可以透過區公所向工務局通報,以派專業人員進行緊急評估。
  工務局長吳宗榮說,依照內政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規定,建築物經緊急評估結果有危險疑慮,將在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張貼危險標誌,並限一定期限內辦理修繕、補強或拆除;逾期未改善或改善後仍有危害公共安全者,必要時,依建築法規定強制拆除。但民眾如果對於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在接獲緊急評估結果通知日起10天內,向工務局申請複評。針對民眾通報有安全疑慮的建築物統計到2月15號,全市共通報541件,其中紅單85件,黃單62件。
   
張貼日期: 2016/2/16 上午 11:18: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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