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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李全教一審獲判四年有期徒刑::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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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李全教一審獲判四年有期徒刑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嫌在議長選舉期間,涉嫌透過白手套等方式向多名議員行求期約的案件,台南地院下午作出一審判決,李全教獲判四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其它相關被告,前西港鄉長卓華民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支付公庫三十萬元獲緩刑,議員谷暮•哈就前任總幹事羅進生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前台南縣議員吳春成有期徒刑八個月,另外,無黨籍市議員郭秀珠、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委蔡啟新、前台南縣議員楊明達、郭秀珠服務處執行長林聰彬等人則獲判無罪。
   
張貼日期: 2016/4/22 下午 04:3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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