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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物販賣機需被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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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物販賣機需被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呼籲選物販賣機業者,擺設機台前應該先送經濟部審核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且不得任意改造,如果經查獲機台沒有符合原送檢評鑑說明書所載要件,就屬電子遊戲機範疇,如果業者也沒有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級別證者,將視為違法擺放電子遊戲機,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移送地檢署,處行為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如果經查獲提供菸、酒、檳榔、毒品、成人用品、猥褻商品、活體生物或違禁物等的商品,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動物保護法、商品標示法、商品檢驗法等各項法令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張貼日期: 2018/7/3 下午 05:15: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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