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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速沒有理由,只要違規就開罰::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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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速沒有理由,只要違規就開罰
【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環保局反怠速稽查取締為求實事求是,且讓違規行為人百口莫辯,除了錄影蒐證,並以簡易輔助器採樣,局長張皇珍強調,怠速沒有理由,只要違規就開罰,到目前為止,台南市已開出五張反怠速罰單。
  台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今年正式起跑後,環保局稽查人員加強取締,對於不當的怠速車輛進行稽查、告發處分,到目前為止,已開出五張罰單,各處一千元罰款,而為了讓民眾心服口服,稽查人員也設計出具有環保概念的反怠速採樣器,並在今天由各科主管評選出最有特色的採樣器。
局長張皇珍指出,台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明文,只要車輛停車等侯超過三分鐘,沒有關閉引擎,就觸犯相關罰則,她強調,怠速沒有理由,有違規就開罰,不過她也強調,處分只是執行手段,最終目的希望民眾養成車輛不怠速習慣,健康環保又省油。
   
張貼日期: 2008/5/16 下午 05:13: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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