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議會民政小組及台南市環保聯盟,上午公佈台南市「地下高壓電纜電磁輻射危害地圖」,顯示,183條道路中當中,有兩成以上道路不當埋設高壓電纜,而家戶電磁波可能高達五到十毫高斯,其中又以東區最嚴重,議員希望公部訂出自治條例,對台電加以管控。 根據環保聯盟的調查,受測183條道路,高於十毫高斯的有五十三條,並已東區的二十五條最多,超過五毫高斯的有140條,也是東區的四十二條最多,而針對路邊房舍檢測,也有兩成以上超過五毫高斯,環盟表示,歐洲規定室內平均極低頻電磁場強度是0.7毫高斯,北美為一毫高斯,日本及歐美國家約九成住宅室內極低頻電磁場大多不超過1毫高斯,他們能擁有這麼低的劑量,原因是禁漏原則已成為國際間制定規範的基本立場。 台南大學生態環境學院鄭先祐院長表示,根據研究毫高斯為安全範圍,但平均距離至少要在41公尺,他以DDT在人類使用了三十年之後才發現它是有毒的,所以對於電磁輻射應該本著「禁漏原則」,禁止任何「萬一」的可能性。 多位台南市議員也關心此一議題,蔡旺銓建議,台電應比照日本,將電纜下埋六米深,否則南市可以制定自治條例不發給使用執照,此議獲得多位議員附和,林美燕也表示對台電要加強管控,否則民眾形同活在慢性自殺的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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