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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長收賄,判刑五年半::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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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長收賄,判刑五年半
【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前中正派出所長黃丁福、警員李福源,分別涉及向色情護膚美容店,收取價值10500元的3斤茶葉賄款與通風報信、包庇業者,台南地院今天判黃丁福五年半徒刑、李福源二年。
   
張貼日期: 2008/8/20 下午 08:05: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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