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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規爆竹有獎金

【記者林忠平報導】年節將近,許多民眾都會在農曆春節期間施放煙火熱鬧一下,台南縣政府提醒民眾購買時須認明具有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相關產品,以保障安全,縣府表示,一般爆竹煙火產品需通過「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的認可程序,經驗證形狀、構造、材質、成份、性能與標示符合規範,並張貼個別認可標示後,才可以在市面上販售。
縣府說,民眾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向台南縣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詢問,另外,檢舉違規爆竹有獎金可拿,檢舉專線0800-081-119或打119,因而查獲者,檢舉獎金一萬元到五十萬元。

   
張貼日期: 2009/1/17 上午 10:22: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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