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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教育審議委員會拒絕教師會代表,教師會將提訴願::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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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教育審議委員會拒絕教師會代表,教師會將提訴願

【記者涂沛宸】台南縣教師會針對台南縣政府在今天下午召開98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卻拒絕台南縣教師會推派的代表,自行遴選兩名教師一事,認為違反教育基本法第10條規定,將提出訴願。理事長廖學正表示,教審會是為建立重大教育政策而召開,但今天所組成台南縣教審會的「各界代表」沒有主體性,不能傾聽基層的聲音,已淪為「橡皮圖章」功能。而台南縣96年度未執行的教育經費高達新台幣14.96億元,執行率居全國各縣市之末,教師會有很多建議要透過教審會向縣府表達,但縣府似乎只願意聽到「想聽的聲音」,甚至他和尤榮輝今天欲進入會場開會時,被教育處長王崑源請了出來。
主持會議的副縣長顏純左表示,縣府依法行政沒有問題,但法令中有關縣教師會代表推派方式確實有模糊地帶,縣教師會若有異議,可依規定提出訴願。

   
張貼日期: 2009/3/16 下午 05:32: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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