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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作業,地主要準備印鑑證明、法院公證,林炳利說擾民::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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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作業,地主要準備印鑑證明、法院公證,林炳利說擾民
【記者林忠平報導】針對在重劃作業中,地主必需準備印鑑證明、以及法院公證的規定,台南市議員林炳利認為根本就是在擾民,他請地政處向中央反映,否則將會影響地方的發展。
林炳利市議員今天指出,台南市政府就是因為沒經費公辦重劃,才會鼓勵民間私辦,但現在中央一道命令下來,要求地主必需準備印鑑證明、以及法院公證,他說,這根本就不是在便民,反而是在擾民,這樣做的話,土地一定沒辦法完成重劃,他要求地政局反映給中央瞭解,是不是有改善的空間,林炳利強調,地主在同意書上蓋章,市府還會再覆查。{}
另外有關重劃業者跟地主之間的私下契約,林炳利認為市府絕對不可以認定,重劃的條件如何,一定要寫在同一張同意書上,不可以私下再寫一張土地多幾個百分比的契約,因為這很容易在日後產生糾紛。
   
張貼日期: 2009/3/20 下午 02:1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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