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區域和平志工團::

青年可以改變世界

區域和平志工團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拾荒婦人被車撞死,法官判駕駛無罪::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拾荒婦人被車撞死,法官判駕駛無罪
【記者林忠平報導】拾荒婦人許玉秀夜間在路邊撿拾紙箱,在穿越馬路的時刻,五十六歲男子陳春山開車經過將她撞死,檢察官雖然依過失致死的罪名將陳春山提起公訴,死者家屬也提出五百萬的民事求償,但台南地方法院調查後,認定駕駛對他人突發不可知的違規行為,並無防止義務,判決無罪。
台南地方法院調查,車禍案發現場,正好有監視器,可看到整個事故發生過程,法官張家瑛認為,死者許玉秀,夜間違規在分向限制線路段穿越車道時,未注意看清左右來車疏失甚明。
法官認為,車禍死亡實在是一件遺憾的事情,但駕駛陳春山依規定行駛快車道,本來就是信賴其他用路人,也會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不會貿然在夜間違規穿越馬路,所以,這件車禍駕駛已經盡到相當注意義務,依最高法院交通信賴原則,被告應判決無罪,連帶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也一併駁回。此案仍可上訴。
   
張貼日期: 2009/4/28 下午 05:0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