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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僱主工資給付不足,林姓男子放石膏磚擋門,獲判六月徒刑::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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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僱主工資給付不足,林姓男子放石膏磚擋門,獲判六月徒刑
【記者林忠平報導】現年五十歲、住台南縣的林姓男子,因為楊姓僱主給付工資不足,竟將施工剩下的每塊十三公斤石膏磚,靠在僱主位在台南市崇善十街住處的鐵捲門,害得對方八十歲老母親要出門就醫,啟動馬達時損害鐵捲門,經報警處理後,警方調閱住宅內的監視器,才查報告的行為,被告在法官調查時,辯稱將石磚搬到鐵捲門,是依僱主的指示,目的是在讓債主誤以為楊家已經沒住人,但台南地院法官不相信這種說詞,依強制罪判處林姓男子有期徒刑六月,如易科罰金以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張貼日期: 2009/7/7 下午 05:2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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