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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殺妻害子案更六審,判處三個死刑::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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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殺妻害子案更六審,判處三個死刑
【記者林忠平報導】男子陳瑞欽殺害兩任妻子和3個兒子詐領保險金的案件,更六審今天更六審,法官判他個三個死刑。此案由一審到更四審都判處死刑,但台南高分院更五審卻出現重大逆轉,認定陳瑞欽適用自首減刑,3個死刑改判為20年徒刑,這次更六審又判他三個死刑。
   
張貼日期: 2009/9/17 下午 05:03: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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