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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健保聚眾賭博案,二審改判有罪,得易科罰金::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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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健保聚眾賭博案,二審改判有罪,得易科罰金
【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縣議長吳健保涉及的聚眾賭博營利案件,台南高分院今天作出二審判決,原來一審無罪的吳健保,二審被判十個月,減刑後為五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及手下邱崑鋐,被控在九十二年、九十三年春節期間,意圖營利,連續在仁德鄉保華路議員服處後面的鐵皮屋,聚集台南縣副議長郭秀珠等人聚賭或對賭百家樂和麻將,九十四年春節前到年後,分別在保安工業區開發七路後方養鵝場農舍、以及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對面鐵皮屋,經營天九牌賭場,後來,地檢署檢察官因為偵辦曾文溪盜採砂石案,對吳健保的服務處及手下邱崑鋐岡山住處搜索,意外查獲,經提起公訴,一審法官作出無罪判決,經上訴到高等法院,二審法官審結,認為這個賭博案是因為監聽貪污案而意外發現,屬於另案監聽,依比例原則,應該有證據力,而且傳訊、搜索、扣押程序都合法,加上扣案的證據和證人的證詞,都可以認定吳健保應有提供場所和聚眾賭博的罪行,將一審無罪判決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十個月,減刑後為五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張貼日期: 2008/2/5 下午 05:42: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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