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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機構延遲通報性侵害案件 南市社會局將開罰::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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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機構延遲通報性侵害案件 南市社會局將開罰

【記者郭如汝台南報導】南市某身障機構發生教保員疑似性侵害該機構院生案件,對此社會局表示於接獲通報的第一時間,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即依法定程序,指派社工會同身障褔利科承辦人員到該機構進行調查,並陪同該院生進行就醫採證,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對於該機構未依規定於機構知悉該性侵案件之24小時內通報,其延遲通報部分,將依該機構違反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90條第3款規定,並依同法第92條處以6萬元之罰鍰。


   
張貼日期: 2017/4/10 下午 05:1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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