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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精神病最佳照護-符合資格可申請精神疾病養護床::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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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精神病最佳照護-符合資格可申請精神疾病養護床
        む記者凃沛宸め精神病人於醫療院所出院後,照顧精神病人往往是家屬非常大的壓力與負擔,且對於低收入之病人家屬而言,更是心力俱疲,但是如果有符合資格者都可以申請精神疾病養護床,提供慢性精神病最佳照護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或草屯療養院為衛生署長期收容低收入、缺乏家庭支持力量的慢性精神病人,以積極的精神醫療照護為精神病友營造高品質的康復環境,不過,申請養護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其診斷為思覺失調症、躁鬱症及妄想症者。(二)無重大生理疾病、癱瘓或中、重度智能不足者。(三)未受監護處分或未因受刑事判決在執行期間者。
    並檢具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初審:但有安置需求之慢性精神病人,衛生局亦可協助轉介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多元支持與生涯轉銜管理服務中心由社工評估,如有疑問時可洽詢衛生局(06-6357716分機162),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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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17/4/26 上午 10:28: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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