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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第四季檢查簽證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為了保障公共場所的安全,建築物用途只要是屬於休閒、文教、衛生、福利、更生、辦公、服務等類,且提供大眾使用,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需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的專業機構或人員,按建築物的規模在第四季檢查簽證,結果並向建築主管機關申報。106年第四季台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到12月31號止,未完成申報者將罰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工務局強調,沒有提供相關檢查業務轉介,商家如果要查詢專業檢查機構及人員資訊,請直接上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便民服務專區/建築物安全檢查資訊查詢。沒有在申報期間申報者,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張貼日期: 2017/12/27 上午 09:07: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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