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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沒有為寵物提供適生活環境,3000元到15000元罰款::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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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沒有為寵物提供適生活環境,3000元到15000元罰款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強烈大陸冷氣團來襲,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如果飼主沒有為寵物提供適當及適量的遮蔽、照明與溫度的生活環境,限期沒有改善者將會被處3000元到15000元罰款,呼籲飼主要特別注意。
  過去動保處常接獲民眾檢舉有飼主在嚴寒冬天,將狗綁在戶外或騎樓,沒有任何遮蔽禦寒,動保法雖然有規定卻沒有罰則,動保人員只能勸導改善。
動保處指出,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飼主對於所管領的動物,必須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及適量的遮蔽、照明與溫度的生活環境,違者經調查屬實,請飼主限期改善而沒有改善者,將處3000元到15000元罰款。為寵物禦寒的方法很多,最直接且避免被檢舉的方法是暫時養在室內,如果環境不允許,也要在籠舍覆蓋禦寒材質,提供保暖的被褥衣物供寵物窩藏。
   寒冬除了疏於為寵物禦寒的飼主可能被檢舉受罰外,養貓的民眾也要小心門禁,不要讓貓翹家,因為怕冷的貓夜間常會躲進汽車引擎室取暖,隔天車主發動時常會絞傷貓,嚴重者甚至死亡,動保處呼籲在發動時先拍拍引擎蓋嚇走窩藏取暖的貓。
   
張貼日期: 2018/1/31 上午 08:5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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