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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團體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者車輛,免繳牌照稅不受3輛限制::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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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團體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者車輛,免繳牌照稅不受3輛限制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為了保障身心障礙者與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者權益,兼顧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籌資不容易,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對於已立案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用來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者的車輛,免繳牌照稅不受3輛限制。
  財稅局指出,社福團體如果有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者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的車輛,可以向中央或各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取得證明函,到監理所(站)驗車,以核(換)發註記特殊車種的行車執照,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使用牌照稅免稅。不過,如果社福團體的車輛是做一般載送用途的,免稅車輛仍限制最多3輛。
   
張貼日期: 2018/4/12 上午 09:25: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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