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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還沒有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請注意,到107年底,沒有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的土地計6萬4千9百多筆,建物2千1百棟,因為筆數眾多、面積龐大,市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才能確保自身財產權益。
  地政局表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的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在死亡後,繼承人應該在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超過1年繼承人沒有辦理者,地政機關在每年4月1號起公告3個月,過期沒有申請就予以列冊管理15年,列冊管理期間屆滿仍沒有申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暫存在保管專戶,如果超過10年沒有繼承人申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張貼日期: 2019/2/15 上午 09:27: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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