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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隊提醒計程車駕駛,記得換執業登記證::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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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隊提醒計程車駕駛,記得換執業登記證

【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警局交通隊近日受理一件旅居比利時華僑,遺失皮包於計程車案件,因有上車時對執業登記證的駕駛人姓名有印象,所以請交通隊代為找尋,因為交通隊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業務電腦化,馬上經過電話連繫,替乘客尋回內有現金和各式重要證件之皮包,心急如焚的華僑看見警方如此熱心而且快速,感到意外和驚喜。交通隊指出,98年度適逢3年1度換證,請台南市計程車駕駛人注意執業登記證上的有效期限,已到換證期限的駕駛人,在參加年度審驗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最近3個月照的2吋大頭照3張,以及200元,前往交通隊計程車業務小組辦理換證,如有不瞭解之處,請撥電話:06-2628341洽詢。

 

 

 

 

   
張貼日期: 2009/4/24 下午 05:27: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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