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區域和平志工團::

青年可以改變世界

區域和平志工團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住戶淹水救助金,可向區公所申請::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住戶淹水救助金,可向區公所申請

【記者林忠平報導】有關莫拉克颱風災受損戶救助金申請,市府民政處表示,受災戶可依受損的情形,填妥申請書及備妥相關資料向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各區公所初審符合規定者,即送市府複審,符合資格者將通知辦理撥款。
民政處指出,住屋因水災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而且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不是獨立建物,但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
民政處表示,住戶淹水救助金申請由受災戶的戶長或現住人,備妥全戶的戶籍謄本及受災照片,向區公所社政課申請。每戶最高發給二萬元。

 

   
張貼日期: 2009/8/10 下午 04:34: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