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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台南市已列入::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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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台南市已列入
【記者林忠平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經在昨晚公告台南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市府已將公告傳真各公所,各區公所自公告日翌日起10日內,受理農漁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市府指出,這次辦理救助項目為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百分之二十者不予救助。
   
張貼日期: 2009/8/13 下午 04:30: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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