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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陳幸妤不可以易科罰金,但有機會做社會勞動::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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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陳幸妤不可以易科罰金,但有機會做社會勞動
【記者林忠平報導3】前總統兒女陳致中、陳幸妤的偽證罪,一審都被判處六個月徒刑,是否可以易科罰金?答案是不可以。
有關陳致中、陳幸妤的六個月徒刑是否可以易科罰金或用社會勞動來替代的問題,今天法務部長王清峰在台南表示,這只是一審,還沒判決確定,但她還是指出,易科罰金的條件適用在本刑最高五年以下的刑罰,偽證罪的本刑最高為七年,所以,如果判決確定,即使是六個月,還是不可易科罰金。{}
另外有關可不可以用社會勞動替代的問題,王清峰部長說,不管是不是可以易科罰金,六個月以下都可以申請用社會勞動,到時就由承辦檢察官來決定,她強調,除非是特殊狀況,一般都會允許。
   
張貼日期: 2009/9/2 上午 11:39: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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