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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再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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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再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

【記者涂沛宸】陳水扁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延押,他不服向最高法院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高院當初裁定陳水扁理由不夠嚴謹完整,因此高院在晚間召開陳水扁羈押庭,重新審理,最後在凌晨十二點二十分左右確定再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
 前總統陳水扁在扁案因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遭台灣高等法院羈押,當初審判長鄧振球、受命法官彭幸鳴、陪席法官潘翠雪三人認定陳水扁涉犯重罪,且有海外鉅款仍未匯回,因而裁定陳水扁羈押。陳水扁不服向最高法院抗告,最高法院裁定出爐,陳水扁抗告成功,最高法院表示,陳水扁身為卸任總統身分,仍有國安人員隨行,應不會逃亡,因此高院在晚間召開陳水扁羈押庭,最後最後在凌晨十二點二十分左右確定再遭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


 

   
張貼日期: 2009/10/9 上午 12:21: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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