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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實務上有時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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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實務上有時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記者林忠平報導1】台南市議員洪玉鳳今天針對社會救助的實際情形,提出多項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的狀況,她請社會處向中央反應改善。
市議員洪玉鳳上午邀請社會處長許金玲、以及身障福利科長賴炯明等市府官員座談,洪玉鳳指出,目前有不少鄉親在申請社會救助,但因為法規不完善,常常會脫離公平正義原則,她說,有一位七十八歲的老人家,二十年前收養的養女出嫁後,雙方雖然一直沒連絡,但只因為沒辦終止收養,結果不但被取銷低收入戶資格,還要被追討過去一百六十多萬元的救助金,還有一位聾啞人士,因為同地址的住處有一位不同戶口的親戚,他也被取銷資格,此外,洪玉鳳再以一對每月收入只差兩千元的鄰居為例,批評法規讓擁有二百八十萬不動產,但每月收入只比隔壁租屋的鄰居少兩千元的民眾領到救助金,租屋而居的民眾卻是領不到,她說這些都是不公平的案例,請社會處向中央反應。{}
洪玉鳳特別針對租屋而居的民眾請命,她建議政府要設租金標準扣除額,比如說每人一個月一千五,每戶以四口為限,不可超過六千元,扣除之後再核算是否符合低收入戶資格,這樣才符合社會正義。

 

   
張貼日期: 2010/1/8 上午 11:00: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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