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七十五歲林姓男子,被指控猥褻九歲女童的胸部、腹部達五分鐘,法官在調查時,他還辯稱是女童摸他的手,才會致使他產生衝動的念頭,雲林地方法院依猥褻罪判有期徒刑八月,因為檢方依較重的強制猥褻罪起訴求刑四年,台南高分院調查後認為,從被告行為來看,是觸犯一般猥褻,而且已經七十多歲,就維持一審判決,駁回檢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