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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辦理繼承登記 小心被罰或財產變成國有::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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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辦理繼承登記 小心被罰或財產變成國有
【記者林忠平報導】很多民眾往往會忽略親人過世後要辦理繼承登記,但這個小疏忽,卻會造成自己錢包失血,甚至繼承的不動產被拍賣成為國有。根據台南市政府地政處的統計,98年度超過一年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全市總計有259件,這些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從4月1號至6月30號止,依不動產所在地的管轄區別,以及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列冊公告,請當事人儘速完成登記,以免權益受損。
  地政處指出,不動產所有權人如果過世,繼承人應在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地政處說,若繼承人在公告期間仍未辦理登記,則由地政處統一列管,列管期限為15年,列管期滿,則將仍未辦理繼承的不動產移送國有財產局拍賣,所得的現金先由國產局暫為保管,若繼承人仍未出面領取,則拍賣的現金就會歸入國庫。
   
張貼日期: 2010/4/29 下午 05:1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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