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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第2波當選無效之訴,再起訴2位里長當選人」::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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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檢第2波當選無效之訴,再起訴2位里長當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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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地檢署針對首屆直轄市台南市新化區大坑里長當選人王錦泰、安定區蘇林里長當選人謝福水,在今天向台南地方法院選舉法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地檢署強調,絕對不讓靠賄選當選之人獲得不當的政治利益,除了要讓賄選者在刑事方面追究他們的刑責,在民事方面也要讓當選人無法藉由賄選而從事公職。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法庭採合議庭審理並以二審終結,各審級審理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而被判當選無效確定者,他們的當選無效,而當選人被判當選無效確定後,台南市選委會必需依法院確定判決認定的事實,重行審定後辦理公告,不適用重行選舉或缺額補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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