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議員陳進雄因於選舉期間,涉嫌透過新營農會系統賄選案件,之前法官以300萬元交保,經檢察官向台南高分院抗告後,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今上午法院通知陳進雄到案訊問後,裁准羈押禁見,但檢察官礙於市議會今天開始召開第二次臨時會,依地方制度法第51條規定,必需經議會同意始得拘禁,所以檢察官已經正式備文議會徵詢同意,以便依法執行羈押命令,而陳進雄市議員則先行請回,等議會同意,或臨時會結束後再行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