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二十三歲的陳姓女子,利用百貨公司、賣場人多擁擠或店員疏於注意之際,將店內商品藏放於隨身大型提袋內,夾帶離開,並為求變現,將竊得物品全部於網路賣場一元起標進行拍賣,價值上千元的商品,常以數十元或百來元的價格售出,雖然竊得商品總值甚高,但卻是賤價賣出,台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據報循線將她查獲,起出女用內衣褲二十五件、童裝十三件、皮夾七個、彩妝品四十三件、耳溫槍、帽子、男、女衣物、生活用品等物一批,全案偵訊後,除依法送辦外,並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