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針對李俊毅帶領抗議群眾,反對在在埤頭設納骨塔的訴求,市長賴清德今天公開宣示,市府不會閃避應有責任,無論之前有關「台南縣政府任何處分」,他一定負起所有責任,不推辭、不閃躲。賴市長強調,此案依法恢復到民國93年核定納骨塔籌設的條件,必需取得6米聯外道路暨地主同意書,才能取得籌設許可證,他要求民政局、工務局兩局處不准再發出任何執照,且任何有關該案的公文,必須要經過他本人簽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