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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總經理、護理部主任兼現場負責人交保::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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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總經理、護理部主任兼現場負責人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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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李駿逸、李尚宇帶隊指揮檢察事務官、學甲分局偵查隊員警,持搜索票至署立新營醫院北門分院附設護理之家,以及王姓負責人另外設立的養護中心、住處等5處,執行搜索,查扣護理人員名單、照護人員名單、值班表、監視器、消防公安資料等,並帶回被告王姓負責人等3人及證人7人。檢方認為養護中心不符合「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規定的人力,顯然無法因應重大公安意外時對需照護者的保護、疏散、急救等任務。被告王姓負責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重大,有串證之事實,聲請羈押,但法院認為被告在偵查中已經陳述明確,認無羈押必要予以飭回,養護中心吳姓總經理交保250萬元及提供財產作為擔保、現場護理部主任兼現場負責人羅姓女子則交保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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