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針對「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有關地方議長、主席之選舉投票規定與立法院之院長選舉投票規範有明顯差異,立法委員陳亭妃表示,近期內將提出「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有關「無記名投票」規定提出修正草案,以符合政黨政治之精神。 立委陳亭妃將提出的修正草案,要使中央及地方議長、主席投票制度及規範趨向一致,讓民意代表的投票行為,不受「無記名」限制,她並認為,政黨政治是透過民意洗禮過的民意代表,向所屬政黨及民意負責,即然政黨明確提出角逐正副議長候選人,民意代表應投予所屬政黨,以及讓所屬民意知其投票意向,只有公開投票過程,才能減少弊端。 |